第二章 为什么要立遗嘱(3)
四、感情误区:和睦家庭,还需要遗嘱吗?
我有个老师德高望重,谈到家事总是说,“我年纪大了,也知道遗嘱重要,但我还是不愿意立遗嘱,你看孩子们对我挺好,他们相互关系也很好,家庭和睦,没必要立遗嘱!大家互相体谅和和睦睦的,真到了分家产的地步,也还有其他长辈帮衬着,不会出什么大事。”
我一个哥们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看法:“自己家里人际关系融洽,家庭结构很简单,没有什么离婚、再婚、二奶、私生子之类的问题,大家彼此之间非常和睦,没有遗嘱也能处理好。”
“为了爹妈这点遗产,打得不可开交的,都是不肖子!”,“给这些不肖子分财产?要是我才不管呢,爱谁谁!”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幸福生活最起码的标准是要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在一个和睦的家庭里,订立遗嘱总是觉得别扭,总让别人猜想“是不是有矛盾啊?是不是不幸福啊?”
和睦幸福的家庭,似乎总是和遗嘱绝缘的,似乎只有不和睦的家庭,才有立遗嘱的需要。
真是这样的吗?我们来看下面一个故事。
相关案例1:老人没有留下遗嘱,俩儿子互相猜疑大打出手
据报道,市民老梁最近两年遇到一件烦心事。他父亲是本市离休干部,家里家教很严格,一家人之间关系非常和睦。2003年他老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此后,他和弟弟的关系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
办完丧事,他弟弟经常到他家,他一开始还觉得弟弟挺重感情的,这些年父亲不在了,他更重视兄弟之间的感情了。可是后来却发现,弟弟来的时候也不怎么关心他,而是两只眼睛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东西。特别是弟妹,里里外外好像在套话。
老梁后来弄明白了:原来父亲一直喜欢收藏,他走了以后,两兄弟从遗物中没清点出什么值钱东西。由于父亲生前和老梁一起住,弟弟就怀疑老梁把东西藏起来了。
之后两家便开始了马拉松式的争吵,马拉松式的官司,甚至一度发展到110民警的介入,用老梁妻子的话说,“现在过的都不是正常人的生活”,两年下来,老梁像是被扒了一层皮!
“要是父亲当年留下遗嘱,我想就不会这样了!”老梁很懊丧地说。
当地公证处公证员王平认为,遗嘱能防止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猜疑,有助于和谐,立好遗嘱非常重要。
作者解读:德法相融,才能天下太平
我很理解大多数人的看法。“礼义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老太爷端坐中庭,大小各房两边伺候,一副多么温馨感人的画面。“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种田”,“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人的理想啊。
然而,理想总归是理想,家庭和睦既要靠礼教道德,也要靠法律意识。在法院大门敞开的今天,光靠老太爷一句话可保不住安定团结的万年江山。古时候大家庭聚族而居,几百号人不分家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天要是两兄弟结婚了还没分家,那可就是新闻了!
斯人已去,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家人同室操戈、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甚至可以说是普遍现象。
这种情况的发生,固然有道德层面的原因,但大多数情况下,却是因为双方立场和思路不同,相互猜疑、互不体谅导致的。如果有一份遗嘱,对有关问题仔细安排,并督促后人和谐处理,肯定会起到更好的作用。
普通家庭由于亡者没有遗嘱导致纠纷的比比皆是,即使是原来很和睦的家庭,由于各自的立场和想法不同,各自都觉得自己有难处,挺委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发生了很多耐人寻味的故事。
小时候在农村,要是有人家里办丧事,我们经常很好奇地看见人家门口坐着一位老太太,神魂颠倒、摇头晃脑,不知道是哀号呢,还是唱歌,拖长腔调干嚎:“你~怎么没留一~句话就走~了呀!”
现在才知道这句话的重要性,真可谓是:遗一言而家齐,失一言而家乱啊!
相关案例2:没有遗嘱,亡夫50万私房钱妻子竟无法取出
据报道,温州的陈女士在收拾丈夫遗物时,意外发现两张银行存单,她于是代表孩子和自己到银行领钱,可银行不予领取。
2002年,陈女士丈夫方某以储蓄形式分批存进银行50余万元。第二年,方某因患癌症亡故。
2004年,陈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这两张存单,就到银行领取存款。但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陈女士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陈女士到公证处申请进行公证,却被拒绝。
公证处认为方某未立遗嘱指定陈女士继承,且根据核实,方某生前在河南平顶山市经商期间,跟当地一女子共同生活多年,不清楚是否生育子女,经委托 平顶山公证处调查,也无法查清。因此,鉴于继承人的范围不能确定,存在可能损害未知继承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不予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取回了丈夫的存款。
相关案例3:不管不顾,王永庆遗产税创台湾历史记录
台湾首富、经营之神王永庆生前酷爱练“手巾操”,让老人家停下想想身后事,那是浪费时间。这样不管不顾,最后的代价是,由于无法采用避税方法,他名下的巨额遗产最终适用台湾50%的遗产税税率,被课征天文数字100多亿元的遗产税,创下台湾遗产税征收的新高。
作者解读:立遗嘱,也是一种技术需要
存款取不出来这种事情,还真不是第一次听说。
上一次,是听说某朋友前些日子突然找出去世几年的父亲留下的一张存折,才发现父亲在银行存有一笔大额存款。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不高兴,一家人开始了漫长的跑银行、办公证、上法院的过程,钱到现在还没取出来,一家人就已经折腾得够呛了,这个费那个费花了不少不说,连班简直都没法上了。
这位朋友的遭遇,我们且不说,如果他父亲留有遗嘱的话,他可以早点知道存折的下落,更重要的是,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有遗嘱的话,办理公 证会更容易一些。否则,去准备、收集很多平常人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法律材料,需要极大的耐心、勇气和时间。所以说,立遗嘱,也是一种技术上的需要。
另一位朋友在继承他80多岁的父母留下的房产时,不得不去河南一个偏远的农村,请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自己110多岁的爷爷奶奶已经不在人世了。
村委会一句话把他打发回来了,“原来你爷爷奶奶那个村子,早就撤销了!”
他一听就趴下了:他还没去姥爷姥姥的村子呢,不会也撤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