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国梦”--首都家庭文化艺术节》通知
民盟北京市委参加北京市妇联
《关于举办“我与中国梦”—首都家庭文化艺术节》通知
各区委、区工委、直属基层委员会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凝聚首都各界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北京市妇联拟举办以“我与中国梦”为主题的首都家庭文化艺术节,民盟北京市委妇委会决定响应市妇联号召,望民盟各区委、区工委、直属基层委员会妇委会要组织广大女盟员积极参加,结合自身优势,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安排 :
(一)“我与中国梦”--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征集“绿色梦”、“幸福梦”、“美丽梦”等三组不同主题的照片,展现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环保生活、家庭幸福时刻、女性美丽风采等精彩瞬间,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感人,反映美丽北京、幸福生活、魅力女性的新风貌。
1. 征集时间:2013年7月20日前
2. 征集照片
(1)“绿色梦”:征集展现北京自然风光、绿色低碳生活、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照片。
(2)“幸福梦”:征集表现家庭幸福时刻、亲子情感、孝亲敬老等与家庭生活有关的照片。
(3)“美丽梦”:征集展现生活中的母亲、女儿、妻子的靓丽身影和各行各业职业女性的美丽风采等与女性工作生活相关的照片。
3.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感人,反映美丽北京、幸福生活、魅力女性的新风貌。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黄色、暴力,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违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2)作品规格:作品可为单幅作品或多幅组照(每个系列作品不要超过10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每张图请压缩至400K—1M以内。
(3)不改变作品原貌:征集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拼接、删除、修改照片素材,但社会纪实类杜绝PS处理。
(4)填报材料:活动参与者请按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填写真实完整资料。
(5) 征集作品须为本人所创作,拥有著作权。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活动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并取消该参与者的参选资格。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有永久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4.征集方式:请将摄影作品和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jmmsfb@126.com。
联 系 人:赵苏霞、郭琰、王尔胜
联系电话:13611042580、13717853755、82218120
(二)“我的梦·中国梦”梦想寄语征集活动
1.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征集梦想寄语,共同分享心中的梦想,表达对“中国梦”的认知、对“中国梦”的憧憬、对共圆共筑“中国梦”的信心……,一起放飞梦想,收获希望,一起描绘“中国梦”,点亮“中国梦”。
2、征集时间:2013年7月20日前
3. 征集方式:填写“我的梦·中国梦” 梦想寄语征集活动表格(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bjmmsfb@126.com 。
联 系 人:赵苏霞、郭琰、王尔胜
联系电话:13611042580、13717853755、82218120
备注:民盟市委将以上两项活动择期时间并经过专家评审,将优秀作品登载在《北京盟讯》“我与中国梦”特刊上。
民盟北京市委妇委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