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信息示例:关于改善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软环境的建议

法律支部  陈凯

当前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一个突出矛盾是“进不去”与“请不来”并存。“进不去”指社会组织主办的一些优秀项目无法进入社区,限制了这些优秀项目的推广。一些社会组织反映,一些项目虽然得到了政府购买服务和其他各种专项资金的支持,也得到很高的专业评价,但由于受到软环境的影响,使得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与各社区分别建立联系、进行协调和对接上,限制了这些项目效能的发挥。

与此相反,社区讲堂却面临着“请不来”的困境。一些社区虽然设置了“社区大讲堂”,但由于缺少好的项目和活动,存在活动形式单调、居民参与热情不高、场所利用率低的现象,有的社区讲堂甚至长期闲置,平时铁将军把门,上级检查时才对外开放。同时,社区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一些地方存在一搞活动就向社区摊派观众名额、活动策划不到位、活动宣传不深入、活动不总结不改进的现象,降低了居民的参与体验,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活动更加搞不起来。

解决这一问题应当着力打造社会组织与社区活动的对接平台,理顺信息沟通的渠道,减少组织协调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改善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软环境,引入市场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社区讲堂资源平台

将全市社区讲堂场所资源纳入统一公示平台,公布各社区讲堂资源的现状、排期、活动信息和空余时间,一方面将社区活动面向全市公开,吸引最广泛的居民参与,促进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将社区讲堂资源提供给社会组织,使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二、发布统一的社会组织标志和项目号码

对依法取得活动资质的社会组织,可授权其使用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标志,对通过各类渠道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授权其使用统一的项目标志和项目号码。社会组织凭这些授权可以自主申请社区讲堂资源,各社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向这些组织和项目开放讲堂资源。

三、积极宣传贯彻,减少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中间环节

政府购买服务或其他专项资金项目应当得到各级组织的大力配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扶持资金的效能,因此有必要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开展宣传和引导,对合法社会组织活动大开方便之门,在统一平台上即可直接办理扶持项目进入社区的活动申请、受理、发布、配合和对接工作,使社区活动高效有序。

四、给社区活动松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对合法的社区项目要放手,允许合法项目在社区指定宣传窗口发布活动海报,鼓励社会组织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和后期传播,最大限度发挥活动效能,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活跃社区氛围,避免形式主义,使社会组织真正深入到社区居民中去,形成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建立居民评价反馈体系,实行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有限的社区资源应当提供给社区居民真正需要的项目,因此建议建立社区居民评价反馈体系,形成遴选和退出机制,对居民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社会反响好、效益突出的项目,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其服务覆盖面,将其优先推广到更大范围的群众中去。对居民参与度不高、社会效果不佳、流于表面形式的项目,则可相应降低或取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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