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打造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

 2015-12-02 陈斌 中青报旅游周刊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四川出现了农家乐,到这几年开始热炒的民宿,乡村旅游渐被游客熟识,也被各级政府重视,更被来自各行业形形色色的专家评点着。关于乡村旅游的模式,有人在探讨,有人在实践,报道各地新建农家乐、民宿的也很多。这一切给人一种感觉:乡村旅游就是农家乐、民宿,并且有农家乐逐渐向民宿发展的趋势。

但也应当看到,民宿每年以10%-20%速度增长的同时,出现了越来越高的空置率。不难看出,现在的民宿正趋向于农家乐的结局,也就是大部分游客只是来此住一夜,回头客很少。大多数民宿和农家乐一样,由于自身规模的局限,可游的、可购的、可娱乐的都很少。游客缺少住下来的理由,更缺少再来的理由。至于旅游中主要的收入——购物收入,在农家乐、民宿中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农家乐的经营者主要是当地农民,而民宿的经营者很多是城里人或投资者。无论是管理的便捷,还是投入的成本都有较大差别。虽然,同样会遇到缺少稳定的客源和旅游淡旺季等因素的影响,但相比之下,这些给投入较大的民宿经营者带来的苦恼更多。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虽然乡村旅游的游客人数可观,但是与大多数当地农民似乎没有关系,毕竟那些只是有条件的少数农家的生财之道,甚至有些地方,乡村旅游的兴起还加大了同一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由于很多农家乐、民宿的税收也很少,对当地的经济影响也不太明显。

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农家乐集中管理的模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营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经营者的差异较大,资金协调、分配等问题难以解决,尤其客源难以保障,该模式未能得到推广。

乡村旅游按照位置划分,可分为近郊型、远郊型、边远型。按照景观划分,可分为景区周边型、无景型。对于景区周边型和近郊型的农家乐和民宿,有点像景区和城市的配套。而远郊型、边远型的无景型农家乐和民宿,其吸引游客的范围有限,这些远离城市的乡村旅游,即使某处农家乐或民宿吸引了一部分游客前往,也不能享受到乡村的全貌,更不会享受食、住、行、游、购、娱的全部乐趣,在观光游向休闲游发展时期,更不易展现休闲旅游的乐趣。

当看到一些名气很大的民宿的收入构成主要是经营者在外的培训收入时,也就明白何谓“打掉牙往肚里咽”了。

几年前,一些地方开始探讨既突出乡村旅游特色,又弥补农家乐不足的新乡村旅游模式。这种新模式可以称之为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其特点:一是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是由当地特色浓郁的乡村建筑构成;二是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有足够的乡村餐饮体验地,各种乡村特色餐饮组成的乡村特色餐饮街,特色明显且干净卫生的餐饮也是较强的旅游吸引物;三是拥有浓郁乡村特色的乡村旅游商品的加工展示体验品尝街区,将旅游的游、娱、购融在一组组场景下,形成乡村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的体验展示区;四是充足的乡村特色客栈,与餐饮、娱乐、购物相得益彰;五是通达便利的交通和停车场,解决了散客为主的自驾游游客的需求;六是集中的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保证了乡村环境的安全。

景区是游客前来游览观赏的地方,而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不是景区,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要做到有特色、安全、卫生、舒适、和谐,让游客在游览观赏的同时留下来体验乡村的生产、生活、住宿等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需要务实又创新的策划,有特色的规划,避免同质化,更要避免建成高楼大厦。

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也不宜遍地开花,而且要根据当地乡村的生产、生活、文化、地形地貌等因素,做到各具特色,使乡村旅游综合体成为这一地区强大的旅游吸引物,带动周围规范且环保的农家乐、民宿的发展。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必须要做到有效的、科学的、统一的运营,其内容需要差异化,避免千篇一律和恶性竞争。

在农家乐、民宿为主的点状乡村旅游中难以形成的乡村旅游购物,在乡村特色旅游综合体中顺理成章地成为不可或缺的内容,使之成为既让游客满意,又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乡村旅游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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