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旅游商品推荐的“四大误区”与“五步法则"》

来源:凤凰旅游 作者:陈斌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将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并提出了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对于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

  对旅游商品认识的四大误区

  第一,把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理解为旅游纪念品推荐名单。很多地区的政府领导、旅游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旅游商品相关政府部门、设计、生产、销售人员,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对旅游商品的理解还局限在旅游纪念品上,普遍缺乏完整的旅游商品的概念,把旅游商品中占比很小的旅游纪念品当作了全部旅游商品,这也就造成了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成为了旅游纪念品推荐名单。

  第二,把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理解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名单”。可以随便找几个人或者找个协会,做个网上投票就可以搞出来。还有的把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理解为是某家报纸、某个网站就可以评选出的群众喜爱的商品,甚至认为国务院的这项措施就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一句话。没有理解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的重要性。

  第三,把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当作一项孤立的工作,没有与特色购物街区建设、旅游商品品牌工程建设相关联,更没有与将来的退免税工作相关联,没有把它理解为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认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是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有些人甚至将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称之为:红名单。而不知道在很多发达国家的总统、总理、州长、市长等在外宣传本国、本市、本地的品牌商品已成惯例。如果说中国各地旅游部门即将推出的旅游推荐商品名单是红名单的话,那么国外推介旅游商品的做法就是红得发紫,可以称得上是:紫名单。

  近年来,一些地区也搞过类似的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但普遍影响不大。一是由于把旅游商品的概念理解得太窄。评出的不是纪念品就是工艺品,或是土产品。而当地大量的特色工业品、科技产品被列入名单的却寥寥无几。

  二是评审的专业性差、前瞻性少。或是采取当地居民的投票,或是找几个不懂旅游商品的“专家”胡评,有的干脆是领导喜欢什么就评什么。也有的虽然很认真,但因受到各方面的影响,评审还在探索阶段。

  三是名单推出后的宣传推广工作少,有些甚至没有宣传,更没有长期推广。使得名单只是一个“名单”,评出来后就束之高阁,没有实现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应起的作用。

旅游商品推荐体系五步法则

  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单”,而是一项工作,是一项与特色购物街区建设、特色商业街建设、旅游商品品牌工程建设相关联的重要工作。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大量的、细致的、长期的工作。

  第一,应对旅游商品的概念进行全面普及,包括政府领导、旅游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旅游商品相关政府部门,设计、生产、销售人员,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等。尤其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的决策者,要了解什么是旅游商品。要树立旅游商品主要是游客在旅游中购买的商品的理念,而旅游纪念品仅是旅游商品中的一小部分,要建立“大”旅游商品的概念。

  第二,应制定旅游推荐商品的标准和公平、公开的评审流程。评审出的名单要有专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以满足游客需求、引导游客消费,为游客服务”为宗旨。要能够体现出地方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还要适合名单出台后长期的监督管理。

  第三,旅游推荐商品名单推出后,还要开展持续的宣传推广和监督管理工作。宣传推广工作不能仅限于对当地人。旅游推荐商品的宣传对象是游客。要让游客知道,游客买到,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同时,为了让游客买的放心,就必须有长期的、严肃的监督管理,保证旅游推荐商品名单的公信力。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要做的工作,并要形成信息互通的网络,一旦有任何的质量服务问题,相对应的部门应迅速解决,该处理的处理,该除名的除名,该摘牌的摘牌。

  第四,旅游管理部门要对旅游推荐商品名单商品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名单商品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各种社会组织在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中只能起辅助作用,不能起主导作用,更不可能起到协调各政府部门监督的作用。如果让社会组织负责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的工作,充其量就搞出一张“名单”而已,对旅游商品发展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有可能错失了发展良机,影响当地经济发展。而且,极易造成政府的缺位。

  第五,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要与特色商业街的建设、特色购物街的建设、旅游商品品牌工程的建设和即将开展的退税工作相结合。要让游客知道这个地区有什么好东西,知道到哪里去买,而且是高兴的买,舒服的买,放心的买,下次还来买。

  中国旅游购物、旅游商品的发展还比较落后,要改变旅游购物、旅游商品落后的局面,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政府该起的作用必须要起到。建议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务院31号文中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的重要性,打破落后的旅游商品观念,切实做好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工作,为丰富旅游市场,满足游客的需求,扩大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努力。

(本文作者 陈斌 北京工美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旅游商品产学研联盟秘书长)

http://travel.ifeng.com/news/china/detail_2014_11/27/39578422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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