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云南省委呼吁化解失地农民"补偿—花光—再补偿"恶性循环

 陈树德
2013年05月17日10: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阅读提示:民盟云南省委提出,对失地农民实行多样化的安置途径,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近期,民盟云南省委就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医疗、社保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征地农民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民盟云南省委呼吁,不能让征地农民因失地而失业,失去生活保障,让征地农民共享幸福生活阳光,是政府要妥善解决的关乎社会稳定和谐的重任。民盟云南省委在调研中发现,采取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是造成征地农民失地就失业的原因之一。为此民盟云南省委提出,“实行多样化的安置途径,不能采用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安置失地农民”。在具体实施中可考虑返地安置、股份形式、社会保险等方式进行。

  在当前就业市场对求职人员年龄、文化、技能、素质要求较高的情况下,如何使失地农民在就业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民盟云南省委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力度,开展多种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失地农民根据自己的优势,实现自主创业,强化失地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从根本上化解“补偿—花光—再补偿”的恶性循环。设立失地农民创业专项资金及无息贷款,可由征地单位按征地面积比例提取这项基金,为失地农民提供资金援助,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对创业人员在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给予扶持。

  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社会保障资金可采取政府、集体、个人缴费的办法解决,即部分由政府从土地收益和财政中支出,部分由失地农民从征地补偿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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