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成:应对过量消费稀缺资源者征收奢侈消费税

煤炭支部调研组

负责人、主笔人:彭成

所谓稀缺资源就是地球物质环境中存在非常有限,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少的。通俗讲来,稀缺资源就是人类生活中不可再生,或再生速度远赶不上人类生活需求,或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且存量越来越少、价值越来越高的资源。针对我国人口众多的特别条件,稀缺资源就是那些在国民生活中供给难以满足大众需求,很大程度上需限制少数富有阶层过分占有或消耗。如房地产、石油、天然气、生活用水、(特大型城市)汽车牌照等。

一、为节约中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必须对过度占有房地产资源者征收奢侈消费税

中国虽然国土面积很大,但具备供现代人类良好生存价值的土地资源(注:邻近人口密集区域,水土保持良好,适合农作物耕种)却很少,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大踏步迈进,大城市、特大城市周边可供房地产建设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以致侵占可耕种优良农用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即房地产建设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若任由少数富有阶层过分占有用于投机、投资炒作房地产资源,就会极大地剥夺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使社会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不公平、越来越艰难。同时任由少数富有阶层与超级富豪将稀缺的房地产资源作为投资、投机标的,将其价格无限推高,还会给经济带来严重泡沫,严重恶化社会环境。从近年来查获的典型案件可窥一斑:一是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仅在北京、海南等地就购置了35套房产(其中,在北京宣武门外大街92号海格国际大厦17套,郝鹏俊名下13套,其余在子女名下;朝阳区关东店四巷朝外SOHO和南三里屯危改小区通盈首都花园巴黎城有10多套,均在郝的妻子于香婷和一子一女名下;另外,于香婷名下还有宣武区信恒大厦1604号房产1套)。二是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在北京拥有20余套房产。这些仅是冰山一角,清晰反映,过度占有房地产的情况比较严重。

为此,笔者强烈建议,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必须对过度占有房地产资源的苛以重税。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按占有房产超过多少面积的征收奢侈消费税。具体说来,以人均多占有多少面积起征,这应该通过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来确定。笔者建议,人均占有房产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不征税;人均住宅面积在50-100之间(豪华住宅、别墅不在此内)的超过部分每平方米征同类房价的1.5%的税;人均面积在100-150平方米的征3.5%的税,人均150-200平方米的征10%,人均200-300平方米的征15%,超过人均300平方米的征20%的税。所谓同类房价,即按当地类似房屋销售商在过去3-5个月内销售的平均房价来确定。大城市可根据分区来划片,分成三类或五类(即,好、比较好、中、较差、差五类),由当地销售商确定的平均房价大致确定。县城可将整个城区在过去3-5个月内销售同类房屋(分成3-5类,好、比较好、中、较差、差)的平均价来确定。

当然奢侈消费税率和分段标准可通过研讨协商来确定,但征税幅度一定要足够大。人均住房占有面积,以拥有县城以上城区的房产(包括开发商在乡村开发的豪华住宅、别墅),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在北京,只要拥有的房产面积就必须捆绑起来计算。这样做的目的是控制少数人过度占有房地产资源。因为中国可供建设住房的土地很少,加之人口众多,不能让有钱人无限制占有房地产,挤占稀缺资源,拉抬房价,投机炒作。即有钱人可以购买其它奢侈品,而不能是房地产。

二、为有效节约生活用水、用电等能源消费,必须对过度消费者征收奢侈消费税

水虽然是一种普通物质,但她是地球上人类和其他生物和动物赖以生存最重要的源泉。虽然海水圈面积约占整个地球表面积的97.5%,但真正能够被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只占0.00768%,数量极为有限。水资源的稀缺性由其不可再生性决定。随着过量的开发利用和不珍视性浪费越来越剧烈,水资源缺乏问题日益彰显。中国水资源总量虽然位居世界第六,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220 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的1/4,在世界银行连续统计的153 个国家中居第110 位,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稀缺的国家。我国目前有16 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1000 立方米(重度缺水),有6 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 立方米(极度缺水)。

正是由于我国可供使用的水资源十分稀缺,近年来,全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限制部分人过度消耗水资源的经济政策,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是“阶梯水价”。即对使用自来水的城市居民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2014年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梯水价”实际上也是一种征收奢侈消费税的方式,即谁消费的水越多,水价就越贵。如有的城市将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设定两个水量分界点,形成三种收费标准:用水15吨以内为人民币0.6元/吨,15-20吨为1.4元/吨,20吨以上为2.1元/吨。

上述收费标准,对于过量消费的人群,标准还过低,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公平,应该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出一个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的标准。对于十分缺水城市必须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如人均消费20吨以上者,每吨应在50元甚至以上,才能真正起到限制过量消费。即:城市居民人均基本用水量(10吨/人.月)、舒适用水量(15吨/人.月)、奢侈用水量(大于15吨/人.月)。对达到奢侈用水量的家庭用征收奢侈用水量费用,即所超过水消耗费应按50-100元∕吨收费。

三、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和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必须对户均拥有汽车牌照超2个(含2个)家庭征收奢侈消费税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现在我国大城市交通拥堵已成为首要问题,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已成为常态,并由此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以及能源消耗等问题日益严峻。

2014年10月上旬到25日,北京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使市民饱受雾霾之苦。北京的实况空气质量状态图上绝大部分显示为一片红褐色,全市35个监测站点中,有29个站点达到六级严重污染级别,PM2.5实时浓度已超过400微克/立方米,为此先后发布了雾霾橙色、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全城空气质量连续多日维持在严重污染级别,大部分地区的能见度在1公里以下。通达对PM2.5来源解析,北京雾霾空气重污染中,区域传输约占28%—36%,本地污染源排放占64%—72%。本地污染源中,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分别占31.1%、22.4%、18.1%和14.3%,餐饮等其他排放约占14.1%。

可见,北京的污染元凶是机动车(摘自人民网2014-04-26)。研究表明,机动车对空气中PM2.5的贡献是综合性的,不仅直接排放PM2.5,而且所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还是PM2.5中二次有机物和硝酸盐的“原材料”,同时机动车行驶碾压道路带起尘土,还是扬尘排放的“搅拌器”,堵车时还加重污染。因此机动车污染决不能等闲视之。

为全面改善我国城市环境压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全国城市大力主张发展公共交通出行,部分城市还出台了限购汽车政策,目的都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对大气的污染。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城市。2011-2013 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 万个(月均2 万个),个人占88%。每月26 日实行无偿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2014年起到2017年,小客车年度增量指标由2013年前的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

2012年6月30日21时,广州市宣布对中小型客车进行配额管理。

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2014年3月25日起,杭州市对本地新车实施限购,每年机动车增量配额为8万辆,其中80%通过摇号,20%通过竞价;私家车牌照占配额的88%,其余12%为单位指标。

这种做法对限制车辆过快增长,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对大气的污染虽然起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均。以北京市为例,实施限购以前,北京一年的汽车购买量30多万辆。在采取每月2万个号到1.25万个号的摇号方式后,受摇号限制,由于车号不是想摇到号就能摇到,于是为了准备买车,很多原本不想买车的人都参与进来来凑热闹。2014年2月份北京市普通小客车摇号中签比约为110.7:1(中签率为0.9%),远低于2013年12月份的99.5:1中签率(为1.01%)。2014年6月份中签率再创新低,降为0.73%。由于参与摇号的人数众多,目前要摇到号比登天还难,无疑已成为像彩票中奖一样困难。这就形成有的家庭拥有几辆车,而有的家庭却一辆车都没有。

笔者为此也对部分社区道路车辆载人行驶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感觉目前北京市小客车出行存在严重严重浪费现象,单人单车出行的比例高达72.8%,而3人以上合乘一辆车的比例仅11.0%(具体抽样数据见附表)。

抽样调查结果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一个家庭拥有一辆车在大多情况下完全能满足日常需求。这也体现为什么目前我国家庭拥有的小客车比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特别日本东京、欧洲的一些大城市,但我们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却比他们严重得多。

北京部分道路小客车载人情况抽样统计

注:表中车辆不包括出租车、公交车、小货车等运营车辆

这主要是我们市民汽车的使用率太高!习惯于做什么事都开车,有时甚至出门买菜、10分钟的路也要开车。相比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人们虽然有车,但他们认识到,开车会造成污染,所以尽量不开车或少开车,能乘公交的时候则成为出行的首选。换句话说,是他们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环境等意识,比我们强得多。这就要求我们的市民必须真正认识到,减少交通拥堵和对环境污染,需要全社会都作出努力。

为此,在目前的社会意识形态下,为促进社会公平,对那些一个家庭拥有多辆汽车辆的,必须征收一定数额的汽车奢侈消费税。即:以家庭为消费单位,拥有一辆车的可不奢侈消费征税,而拥有2辆车的一年征2万元/年奢侈消费征税,拥有3辆车及以上的家庭每年每车征税5万元/年。

虽然目前开征汽车奢侈消费税还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和困难,最主要的可能是家庭人口和车辆数的确认很难准确认定,但随着国家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强,势必会对一些存在诚信问题,企图逃税者予以法律惩处。为此,笔者建议,在目前条件下,可通过居委会组织来认定家庭人口和拥有车辆承担责任。当然,还可通过公众举报等形式来加强监督。

结语

稀缺资源之所以珍贵就在于其稀缺性,少数人过量消费势必会剥夺部分人少消费甚至没有消费。就如1个家庭拥有2辆车及以上的车辆时,即使实行单双号限行,都不会影响其开车出行。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有效治理环境和大气污染,对过量消费稀缺资源者征收奢侈消费税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被评为2015年度民盟东城区委优秀调研并上报民盟北京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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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努力奋斗的盟员! 民盟北京东城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