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调研报告

民盟、致公东城区委联合调研组

负责人:李辉(民盟)、何志才

主笔人:翟洋

    成员:严冬、李辉(致公党)

[序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作为区政协委员要按“十八大”精神,树立与新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相适应的思想理念,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围绕北京市和东城区发展定位,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此,民盟东城区委和致公党东城区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向区政协民盟委员和致公委员发放了《政协委员履职现状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54份,回收有效问卷32份,根据调查问卷,我们进行了研究与分析。

一、政协委员的结构特点及履职现状

(一)委员的年龄结构及文化程度

1、据调查数据显示,本届东城区政协委员年龄结构较合理,基本实现中青年委员为骨干。其中41-50岁的委员数量占到47%,31-40岁中青年为25%,51岁以上委员约占28%。

2、拥有高级职称的委员占所调查委员的72%,拥有中级职称的委员比例为19%,只有9%的委员没有职称。来自企业、学校、机关团体、和科研单位的委员分别占38%、25%、19%、和13%,构成了委员的主体。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来自社会主流阶层的人员构成,保证了委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水平。

(二)问卷调查呈现的履职情况

1、问卷调查的提交提案状况。换届以来, 38%的委员提交过一篇及以下提案(有的为0提交);31%的委员每年都提交一篇提案;还有31%的委员每年提交两篇及以上的提案。

2、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内容和形式。29%的委员参与过调研及社会服务活动,26%的委员参加过座谈会,参加政治学习和联谊活动的委员分别为23%和22%。

3、参与调查的绝大多数委员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履行社会职责。91%的委员表示一直积极参加政协委员相关活动。9%的委员表示想参加活动但是工作繁忙没有时间。

4、委员都参加政协活动情况。每年参加5次以上的有47%,每年参加2-5次活动的委员达到50%,每年参加一次以下的有3%。

(三)参与调查的委员对政协组织工作认可度

1、参与问卷调查的委员对政协开展活动情况均表示比较满意,其中表示很满意的占59%。有63%的委员认为所在界别充满活力,凝聚力强。31%的委员认为自己所在界别创新意识不足,积极主动性不强,凝聚力一般。另有6%的委员认为工作软弱,组织涣散和对界别工作不太关心。

2、参与问卷调查的委员认为通过提交政协提案、参加实地走访、参加政协委员调研课题、参加界别委员的讲座沙龙等活动和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可以发挥政协委员的履职作用。分别占到23%、23%、20%、17%和17%。

3、部分委员认为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最好方式依次是“开展民主监督,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通过建议、提案、信息等书面形式反映社情民意”、“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起到行业引领作用”和“维护本界别政协委员自身利益”,比例分别占到41%、27%、27%和5%。说明我们的委员绝大多数心系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和注重本职领域研究。

二、政协委员履职的分析

(一)履职存在的问题呈现多种多样

通过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看有40%的委员没有反馈,说明参与意识不够积极;参与问卷调查的委员中,29%的委员认为“本职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政议政;26%的委员承认“对东城区区情了解不够,不知道从何入手”;16%的委员认为“组织活动数量少、形式单一”;分别有11%的委员认为“单位领导对社会活动支持力度不够”和“不了解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另有6%的委员认为“缺乏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撰写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上述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委员履职意识是很重要的方面,有38%的委员自换届以来,在区政协会上提交过一篇及以下提案(有的为0提交),每年参加一次活动以下的有3%。

(二)部分委员所在单位统战意识不强

1、参与问卷调查的委员表示,将近一半的委员所在单位没有召开过来自本单位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会和征求意见会等各种形式的协商会,这一比例达到41%,并且还有13%的委员表示不清楚单位是否召开过上述协商会通报会。委员所在单位每年召开3次及以上各种形式协商会的只有13%,每年召开一次及两次的为25%和9%。

2、部分委员所在单位对政协委员履职工作基本态度是支持的,但支持的态度如何转变为支持的实际行动,尚有距离。尽管有69%的委员表示所在单位对安排政协委员的态度表示支持,但仍有22%的委员和9%的委员表示本单位对安排政协委员的态度是无所谓和甚至不支持。

(三)委员作用发挥的不够均衡。

参与调查问卷的委员中有47%的委员,自换届以来从未提交过社情民意信息。提交过一篇和每年提交一篇的委员为13%和9%。能够做到每年提交两篇以上社情民意信息的委员占到31%。

三、对策建议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是执政党的重要任务。因此,政协组织要把政协履职情况进行考量,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应该不断增强政协委员的责任意识和考核政协委员履职情况。

(一)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委员荣誉

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成效,努力形成更多高质量、有价值的议政成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提供保障。政协委员是参与协商议政工作的主体,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有效发挥,是值得关注的重要基础工作。

首先,政协委员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把政协委员即看成是荣誉,更重要的是看成是责任。能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座谈和考察等履职活动,力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其次,政协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细化对委员服务管理工作,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不断创新政协委员履职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例如,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委员培训,推进政协委员网络办公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委员之间、委员和区政协机关之间、委员与区属其他党政部门之间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增进委员对各方面工作的了解。

(二)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委员履职

在推进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过程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发挥得如何十分重要。一是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使政协协商民主的开展有章可依。二是完善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制度。增强协商民主的时效性,关键是要推动协商民主成果的转化,健全协商成果报送、交办、转化督办制度。三是建立对委员履职的考评机制。对优秀委员表彰的同时,对这每年不积极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及时调整。实现“吐故纳新”,增强活力。

(三)完善政协委员推选标准

注重委员的能力素质。在考虑推选政协委员均衡性和结构性的同时,更要注重委员的履职能力和素质以及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考察阶段,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大委员综合素质的考察力度。要明确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不能等同于委员的履职能力。委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才能在会上发言有的放矢,会下提写提案、写社情民意信息和建议的质量高。

另一方面,要注重考察委员履行职务的能力。选的委员要热衷于委员工作,具有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为百姓服务的愿望。同时要考虑委员是否具备履职条件,在工作性质上、时间上、个人精力上要能保证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及活动。

(四)增强提案建议督办力度

1、委员提案建议办理一直是政协委员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影响委员履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不断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委员提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利用会议、调研、座谈等形式,充分反映委员对建议办理的意愿和要求,使有关部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提案建议办理解决率,增强建议办理的实效性,使委员提出百姓关注的急难热点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2、提案办理协商质量还有待提高。有的提案办理单位在提案办理协商中往往形式大于内容,或者强调客观困难多、自觉担当少。有的干脆略过协商环节,写好答复报告直接找提案人签字。一是提案办理检查督办力度有待加强。在提案督办上往往是领导抓得紧的就重视,缺乏检查督办的主动性、经常性和深入性,没有形成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联合有效的协商督办机制。二是还有的提案所提问题在提案办理协商中当期不能解决,需要列入计划,但缺乏后续的跟踪协商和跟踪办理;有的提案办理单位协商办理效果不明显,没能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致使问题年年在,建议年年提,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积极性,也增加了提案办理单位的负担。

(本文在2014年度东城区统战系统调研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关键词: 
致敬努力奋斗的盟员! 民盟北京东城区委